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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法院:以“四大抓手”全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亮点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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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兴健 杨城  发布时间:2010-09-19 09:49:33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在洞口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中院的大力支持与精心指导下,洞口法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围绕“四大抓手”全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全面有效开展。到目前为止,审执各类案件907件,干警司法能力、司法作风、服务水平、社会形象有了新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

  以“三个从严”为抓手,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始终坚持队伍建设是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和基石,上半年着力于在“三个从严”上下功夫:一是从严强化队伍建设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强化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的队伍建设责任,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队伍建设新局面。二是从严治本,先后出台了有关政治业务学习的一系列规定,进一步巩固与完善了周五全院干警政治业务学习大会制度,大大提高了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同时,积极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了县委组织的政法队伍封闭式集中整训活动,干警的纪律作风有了明显加强。三是从严治标。一方面新建了服务完善的食堂,切实解决干警的中午就餐问题,杜绝接受当事人及代理人请吃等现象的出现。另一方面,完善了签到、庭审作风巡查、廉政监察等一系列制度,切实约束干警的行为。

  以“七项机制”为抓手,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今年以来,洞口法院不断探索工作新方式新方法,创新七大工作机制,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上半年,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55.96%,石江法庭更是达到了74.29%。一是完善立案审查机制,避免社会问题司法化,确保案件“立得起、判得下、执行得了”。二是诉讼风险口头告知,阐明诉讼流程与诉讼权利,让当事人打明白官司。三是完善立案调解机制,充实调解人员,创新调解方式,加大矛盾化解力度。四是缓刑适用风险评价,严格缓刑适用,切实解决刑罚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问题。五是推行与完善“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后交流”的行政案件和解机制,努力构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确保案件的协调解决,有效化解“官民”矛盾。六是实行判后答疑和申诉听证,尽一切可能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详细解答,同时明确了申诉听证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七是法庭法律文书直接送达,强化法官与案件当事人在开庭前的沟通及法律问题的阐释工作,增强调解的可能性。

  以“四项管理”为抓手,切实提高司法绩效水平。高度重视司法状况考评工作,着力抓好“四项管理”,力求司法状况考评工作进入前列:一是强化岗位目标管理。实行岗位目标两级考核机制,加大案件评查质量、审理进度、调解情况等关键指标的考核权重,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二是强化审判流程管理。由审管办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并利用审判流程软件进行数字化管理,从各个节点进行监控,进一步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杜绝超审限等现象的发生。三是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着力开展好“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实行逐案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评查与整改相结合的评查方法,一月一评查,一季一通报,使评查到案,质量问题通报到人,确保案件审理质量不断提高。四是强化文书质量管理,通过开展裁判文书制作培训、讲评、评选活动,要求庭长、主管副院长严把文书质量关,着力规范裁判文书的写作,切实保障文书质量。上半年,该院司法绩效各项重要指标均运行良好。

  以“三个强化”为抓手,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今年以来,洞口法院深化认识,以“三个强化”为抓手,多措并举,着力解决服务不优、宣传不到位等影响法院形象的突出问题。在上半年的法官公众形象测评中,该院排名上升43位,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一是强化诉讼服务,设立了功能齐全的诉讼服务中心,继续完善“一站式”立案服务机制,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印发司法禁忌用语,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要求干警理性、文明司法,避免工作中出现冷、硬、横、推现象;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方便与服务诉讼群众。二是强化司法公开。完善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的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同时着力开展好法官走访百名当事人、法官进百村(社区)、百企活动、法官听取百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的“三百”活动,增强公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度。三是强化信息宣传,充实宣传工作人员,加大宣传力度,同时提高宣传工作在各部门考核中的权重并严格相关责任,大力宣传法院各项工作,维护法院形象。
责任编辑:刘兴健 杨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