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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上法庭”的使命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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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畅华  发布时间:2011-06-23 10:15:13 打印 字号: | |
  “打背包,住农家,哪里有案哪里扎。挂国徽,摆板凳,背上法庭开庭啦。”这是当地群众耳熟能详的顺口溜。庄严的国徽、简单的背包、整齐的案卷、年轻的面孔,这是“背上法庭”全部的家当。田间地头,厂矿企业时常可以看到“背上法庭”的法官们忙碌的背影,老百姓从起初的好奇观望变为自觉接受法制教育,争执的当事人也从开始的固执变得喜笑颜开,握手言和。多少个日子,我们为当事人的事情而寝食难安;多少个夜晚,法庭的灯光为化解纠纷而通宵未熄。法槌敲响,案卷翻飞,法庭的大楼时常可以看到犯罪得到严惩、正义取得胜利的快慰,还可以看到案件和谐调解、冤家相逢一笑泯恩仇的欣慰。这就是新宁县人民法院回龙法庭--老百姓口中的“背上法庭”日常工作的缩影。

  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曾说过:“法官的职责不是实现法律,而是实现公正。”法官角色定位中的一言一行,无论是决定生杀予夺,抑或是明判分毫归属,都昭示着人间的是非善恶,弘扬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从“背上”法庭悬挂起共和国国徽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我们与责任、与奉献、与使命结下不解之缘,而正是这样的使命情结才成就今天的“背上法庭”。

  “背上法庭”地处偏远山区,道路崎岖难行,干警们近在咫尺的家变成了遥远的牵挂.法庭管辖范围广、案件多、社情复杂,面对这一系列困难,庭长唐良兵同志没有任何怨言,而且在法庭一待就是十几年。他不断鼓励和安慰新来的干警,让我们坚定信念、扎根基层,同时在上级法院和院党组的关心下,法庭的建设得到了历史性的改变,干警们的心在法庭也安上了家,凝聚成了一个和谐、团结的集体。 

  岁月的长河悠悠流淌,榜样的精神代代相传,“背上法庭”接纳着一任又一任的法官,而我们以自己对审判事业的赤诚奉献,在老百姓心中铸就了一座又一座不朽的丰碑。2009年,“背上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被告是一名正在服刑的罪犯,由于刑期较长,妻子坚决要与其离婚,被告的情绪非常激动,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没有把它当作一件普通案件处理,而是一连给被告写了五封数千言的书信,为其送去了法官的劝导、朋友的温暖和亲人般的关怀,帮助被告树立积极的人生观,使其由最初的自暴自弃变为改造的先进典型,被告服刑的德山监狱为此专门给法庭打来了感谢电话。

  农村有句俗话讲:一代官司十代仇。“背上法庭”受理的案件大多属家庭、邻里纠纷,有着不同于其他案件的特质,而当事人是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的农民兄弟,调解结案是解决纠纷,化解仇怨的上策。年轻的法官们克服经验不足的弱点,顺应老百姓的心里需求,积极求变,经过刻苦专研、反复摸索创造出了“三心”调解法,那就是以耐心化解双方当事人的怒气,以细心把准调解时机,以诚心平衡当事人的利益。正是在这种科学方法的指导下,法庭连续五年来,年审、调结案件200余件,调解率都在60%以上,并被中院确定为调解工作联络点。

  回首“背上法庭”多年来的工作,虽然历经艰辛,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我们先后收获了“省级青年文明号”、“全市优秀人民法庭”、“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唐良兵同志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官”,并先后在省、市法庭庭长工作会议上就“背上法庭”的工作经验做典型发言;傅祥军同志被评为“市优秀调解能手”,而庭里的其他同志同样有着数不清的荣誉。面对新形势,“背上法庭”执着地追求、不懈地努力,坚守一个信念:当好一个老百姓信赖的司法卫士。

  一页页的历史被岁月匆匆翻过,翻过了年轻人的青春年华,翻多了老年人的苍苍白发,但法庭和我们的职责不变,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我们用生命演绎着维护正义、评判是非、定纷止争的神圣职责。在这浩瀚的世界里,唯有两样东西与我们的生命同行,一个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另一个就是忠于党和人民、为公平正义而不懈奋斗的使命!朋友们,请一起为今天的“背上法庭”加油!为明天的一流法庭喝彩吧!
责任编辑:李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