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法院网讯 “谢谢你们在疫情期间将我孩子的抚养费执行到位,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3月16日,申请人陈某明在领到执行款后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说道。
陈某明与彭某2018年经法院调解离婚,确定双方婚生小孩陈某萱跟随父亲陈某明生活,母亲彭某每年年底前支付小孩抚养费5315元。但彭某并未按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如期支付小孩抚养费。3月11日,陈某明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向彭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但是彭某拒不履行,经网络查控也未发现彭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彭某,向彭某说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告知如不履行将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彭某主动将兑现款汇至法院专户,该案得以顺利执行。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绥宁法院依托信息化技术开展线上执行,将涉民生案件作为重点,坚持优先办理、优先执行,成功执结了一批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