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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法院:信息化手段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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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恒 唐春江  发布时间:2020-03-31 10:36:24 打印 字号: | |

    邵阳法院网讯  为保障疫情期间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邵阳县法院坚持以申请执行人的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执行信息化应用的作用,保障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充分利用内网财产查控系统查控、处置财产。疫情期间,该院充分运用数字法院内网系统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使用执行指挥平台事项委托功能,积极查控被执行人位于外地的财产。

    二是运用电话、微信、“阳光执行”小程序与当事人沟通。近日,在申请执行人吕某与被执行人银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承办人严格遵守各项安排,克服疫情困难,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最终做通了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使其作出了分期还款承诺,并将第一期案款打到案款专户。

    三是利用移动执行APP加强执行干警内部管理。因为疫情,执行干警们不得不减少下乡与出差次数,如情况紧急确需下乡,除经领导审批外,还需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并按要求登陆移动执行APP。执行指挥中心则实行领导带头值班制度,由局领导负责督查在岗情况。

    四是用“一案一账号”案款系统保证案款及时发放。为保证疫情期间案款收发公开透明及时,该院严格对照最高院确定的统一标准,所有涉及金钱给付的案件都使用了“一案一账号”案款系统,进一步建设和完善“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机制,确保核心功能、关键流程落实到位,有效堵塞案款管理风险漏洞。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法院各项工作不得不暂停或延后,但很多当事人仍然存在迫切的司法需求。我们综合运用各种信息化手段,争取在疫情期间有所作为,避免被执行人因疫情逃避履行义务!”邵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

 

 
来源:邵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陈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