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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法院善意执行 确保当事人及时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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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付军慧 刘伯青  发布时间:2020-04-02 15:40:29 打印 字号: | |

邵阳法院网讯  三月春风拂面,吹散了月以来笼罩在人们心头的“阴霾”。随着我国疫情形势持续好转,企业和个人复工复产的步伐在持续加速洞口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采用“线上”执行,保证执行工作“不打烊”331日,该院执行局利用互联网平台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201710月,尹某向某签订了一份《挖机买卖协议》,尹某收取向某2000元定金,双方约定三天后向某将挖掘机拖走。第三天,向某按约定去拖挖掘机时,尹某告知机已转卖他人,2000元定金退还向某。向某不同意,要求尹某支付损失,双方协商未果,于是向某诉至法院。2018年1月,洞口县法院作出判决:由尹某双倍返还向某定金4000元。判决生效后,尹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向某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办案人员通过查询未能查到尹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加之一直无法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承办法官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2020年329,被执行人尹某主动联系到办案人员,称疫情影响几个月以来一直没有收入急需外出务工赚钱,直到最近购买高铁票才发现自己已经被限制票,经办案人员告知缘由被执行人尹某表示愿意履行判决义务。考虑到现在正处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人民群众与执行干警的生命安全避免双方直接接触,办案人员建议被执行人以转账的方式缴纳执行标的款。331日,被执行人尹某4000元标的款及50元执行费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办案人员通过微信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相关结案文书,同时解除了尹某的限制高消费措施,使其能够如期复工,尽快恢复正常生活,本案得以执行完毕。

疫情虽冷酷,执行有温度。在疫情防控期间,洞口法院执行局接案即办,秉承善意执行的工作理念,以人为本,立足民生。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又能确保被执行人及时复工复产,依法妥善处理因疫情引起的执行难题,为企业和个人纾难解困助力当地经济发展尽快恢复正轨,得到了人民群众一致好评

 
来源:洞口县法院
责任编辑:陈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