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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法院参加全省法院扫黑除恶第十二次集中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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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邵峰 刘敏  发布时间:2020-04-29 10:57:53 打印 字号: | |

邵阳法院网讯  4月29日上午,根据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十二次集中宣判工作安排,新邵法院在法院大审判庭被告人鞠国犯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黄能、胡驼、苏马、李俊、钟坚犯聚众斗殴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被告人鞠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黄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与前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七年合并,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被告人苏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胡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李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钟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对被告人鞠某某违法所得2300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政协委员、县政协副主席田丰硕省人大代表周志梅等9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邵阳电视台、新邵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应邀参加公开宣判。

 
来源:新邵县法院
责任编辑:陈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