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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执行“僵”案,“三起三落”终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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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青梅 刘嘉恒  发布时间:2020-05-13 16:30:33 打印 字号: | |

邵阳法院网讯  近日,湖南省邵东市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刑事附带民事纠纷案件。该案历经十四年,经三次终本与恢复执行,终于尘埃落定,案结事了。

2006年9月,吴某因琐事与赵某发生纠纷,将赵某砍伤。法院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赔偿赵某医疗、误工、护理等费用11600元。

判决生效后,吴某拒绝履行赔偿义务,2007年3月,赵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因吴某仍在服刑,且名下查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08年10月,吴某服刑期满,案件恢复执行,可经该院调查,吴某离家外出下落不明,且名下仍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再度陷入“僵局”。

 2020年4月,该院经执行指挥平台查控发现吴某有部分可供执行财产,当即依职权再次恢复执行,并依法及时冻结扣划吴某名下存款八千余元,并根据赵某提供的线索找到吴某。时隔十四年,吴某已年近六旬,见到上门的执行人员时情绪激动,以身患疾病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赔偿。执行人员多次上门走访并与其家属耐心沟通,在执行法官情与法、法与理的劝解下,在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下,吴某最终服软。5月13日,吴某主动缴纳余下赔偿款及部分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此,长达十四年的执行“僵”案彻底执结。

 
来源:邵东市法院
责任编辑:陈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