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法院网讯 近日,在邵阳县法院执行局办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先是申请执行人王某给执行法官陆国栋充了500元话费,随后陆法官随后又给王某充了500元话费,这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在这起标的额为五万的案件执行过程中,承办人陆法官按程序查询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有存款两万元,随后依法冻结、扣划了这笔钱。当王某领到钱后,为表示对陆法官的感谢,先是问陆法官要收货地址,要寄一些礼品给陆法官,但被陆法官严词拒绝。随后王某还是不放心,又给陆法官充了500元话费,随后发短信告知陆法官。
当陆法官发现自己多了500元话费后哭笑不得,立即打电话告诉王某:法官为当事人执行到案款是服务人民,是职责所在,绝对不会要你们给报酬,这也是铁一般的纪律规定。还有,执行法官因为工作需要经常要打电话,因此话费公家报销。
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陆法官立即给王某充了500元话费,将钱还了回去。
“我们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到案款,他们口头上表示感谢就是对我们执行法官最大的慰藉,我们绝不会、也不敢乱收钱。但是,有些案子用尽一切查控手段没有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案子执行不能,这种情况我们也希望当事人能够理解,执行法官绝不会不作为、消极作为。”陆法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