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法院网讯 “折腾了两年的纠纷,没想到执行立案后才8天就执行到位了,非常感谢”宁某等七人无比喜悦地说道。
2019年7月,宁某等七人与某工程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邵东市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某工程有限公司返还宁某等七人保险金,该公司股东贺某等三人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双方均未上诉,但依旧扯皮不断,该工程有限公司与贺某等三人也拒绝退还保险金。
2020年5月6日,宁某等七人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干警立即通过网络查控,对该执行案件进行了足额冻结,并迅速向被执行人贺某等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迫于强制执行的威慑力,被执行人贺某等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履行判决书所规定的义务,并于5月13日将某工程有限公司所欠宁某等七人的保险金主动缴纳至执行案款专户。
5月14日,执行法官将宁某等七人约至该院接待室,为宁某等七人办理案款发放手续。至此,该案该案从执行立案到执结仅历时8天,可谓“神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