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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主动上门的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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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桂菊 杨章佳  发布时间:2020-05-21 16:31:08 打印 字号: | |

   邵阳法院网讯 “彭法官,你好!”看到法官接待室里面带微笑的唐伟(化名)我心里倍感诧异,这个“狠角色”怎么还主动找上门来了?经过一番交谈得知,他是主动来处理我承办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执行案件的,他希望和申请人和解。被执行主动提出和解,作为承办法官的我当然乐见其成。于是,我立即通知申请人来法院,组织双方协商,他们很快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一星期后按照协议履行完毕。

案件办理过程十分顺利,我心里却倍感疑惑。以前的唐伟可不是这样的。2013年,我曾办理过唐伟与其亲兄嫂因生活琐事纠纷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当时在执行这个案件时,唐伟态度十分恶劣,拒收法院邮寄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对法院的传唤置之不理,甚至在我们多次上门执行时撂下狠话:“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直到法院对其限制高消费、进行司法拘留,告知其法律的威严不可侵犯,再不履行将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他将兑现款交清。

这次接到唐伟案件时,当我以为以前的执行情节会再次重演时,谁知他竟然主动上门要求和申请人和解。当唐伟按时将和解协议约定的案款交清后,我忍不住问他,“这次表现怎么这么好?”唐伟憨笑着说到“彭法官,以前我是不懂法,上次执行经过你们的法制教育,我知道了法院的判决是一定要履行的。既然这样那还不如主动解决问题,还能获得申请人的谅解。”

听他说完我感慨万千,我们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难题都是由于当事人法律意识缺失造成的。法官应当将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都当成一次普法宣传,以案释法,让老百姓真正懂法,自觉守法,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有效推进诉源治理。

 
来源:绥宁县法院
责任编辑:陈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