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法院网讯 “你今天必须把孩子的抚养费交了,法律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绥宁法院执行局法官李翔义正辞严对被执行人杨某说到。
2016年5月20日,杨某与罗某在法院的组织下,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10岁的婚生子小罗由母亲罗某抚养,杨某从2016年5月起支付500元/月的抚养费直至小罗成年,每年分两次支付。自2017年起,杨某便不愿支付小罗抚养费,罗某只能逐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杨某也成了法院执行局的“老客户”,执行法官几经波折,2017—2018年的抚养费总算执行到位。
2020年春节已过,杨某仍没有按协议支付小罗2019年的抚养费,罗某只得再次带着小罗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李法官,我妈妈身体不好,今年受疫情影响又没找到工作,我上学的生活费都还没有着落,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向你求助了。”看着孩子那无助的眼神,李翔法官坚定地对他说:“你安心学习,我一定会把你的抚养费执行到位!”
执行立案后,法官立即给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对其财产进行了查控,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法官电话联系杨某,他又玩起“拖字诀”,说目前在和他人合伙办学校,开支较大负有债务,等过段时间财务状况好些再支付。
可小罗就读的学校已经开学,他读的是寄宿,开支较大。罗某没有固定职业,受疫情影响今年还没有找到工作,目前靠低保生活,实在无力负担小罗学习和生活支出。
为不耽误小罗正常上学,挂断电话后,法官立即驱车前往杨某所开的学校调查情况。在学校门口张贴的工作人员名单中,赫然发现杨某竟是这所学校的校长。正在校长办公室的杨某看到执行法官的突然来访慌了神,一个劲的辩解,诉说着自己的种种“困难”。法官通过对学校财务状况的了解,发现以杨某目前的收入,足以支付小罗的抚养费。于是立即将杨某拘传至法院,并告知杨某其违反了财产报告制度,若不立即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将对其司法拘留。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杨某当即托人将抚养费送到了法院。
罗某来法院领取兑现款时,含着泪对李翔法官说:“每次在我们母子俩最艰难的时候,都是你为我们伸张正义,真的谢谢你!” 维护公平正义本就是法官的工作职责,特别是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需要法律和执法者给予更多的关注。为了惩戒杨某和切实保障小罗的合法权益,我让杨某写下了检讨书和承诺书,承诺以后主动按时支付小罗的抚养费。如果下次再不按时支付,就将检讨书和承诺书张贴至其工作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