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法院网讯 近日,在邵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二十年来锲而不舍的坚持下,被执行人张小某于2020年5月27日将最后一笔一万元案款结清后,这起总标的二十万余元,经历二十个春秋,凝聚几代执行法官心血的案件终于执行完毕,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00年6月10日,被告张小某用铁棍将原告艾某之子艾小某打伤致死。张小某系未成年,无责任能力,原告遂将监护人张某起诉至邵阳县人民法院。经邵阳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后,于2000年11月5日判决被告张小某其监护人张某赔偿艾小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2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张小某未能如期支付款项,艾某遂向邵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申请时值2000年,申请执行案件款20万余元,被执行人张小某无收入、监护人张某无业,无财产可供执行。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多次约见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多次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张小某及其监护人张某每年给付申请人一万元,直至给付完毕。
二十年间,邵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及执行干警都换了好几任,但该案件的执行工作却无一日停歇。接手案件的相关领导及干警都会每年查看履行情况,多次出面解决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协调双方关系,促进案件的顺利执行。
执行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有行动,更要有坚持。
在执行干警锲而不舍的努力下,本起案件终于执行到位。这是一起有力度,有温度,有行动,更有坚持的执行案件。多年来,执行法官为该案付出的心血和不懈努力,打通了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