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法院网讯 “李法官,你看我身份证,我真的才是欧阳某,但杨某真的不是我妻子,这是我的结婚证,这个案子的被执行人是冒用我身份信息的。”日前,一名男子急匆匆来到邵阳县人民法院,找到执行局教导员李文玲法官,急切地讲着自己的情况。
李文玲法官了解情况之后,马上查看该男子的身份证并与案件当中的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做仔细核对,发现两个证件除了头像不一致,其他信息完全一致。碰到这种情况,李文玲法官马上慎重起来,从档案室将原审理案卷中的相关信息调取出来,发现该案的被执行人“欧阳某”与该男子身份信息完全一致,但身份证与结婚证上的头像并不是同一人。李法官马上通知申请执行人杨某到场认人,杨某到场后即表示该男子不是被执行人“欧阳某”,李文玲法官随即给双方做了笔录,并发函被执行人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将双方的身份信息调查清楚。
原来被执行人“欧阳某”真名欧某某,与欧阳某系同村人,杨某在外务工时碰到使用“欧阳某”身份的欧某某,之后双方恋爱并结婚生子,欧某某也一直用的是“欧阳某”的身份与杨某共同生活,但后来双方感情破裂,在离婚诉讼中双方调解离婚,后因欧某某拒不支付抚养费,法院申请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相关的法律文书也全被欧某某签收,直到欧阳某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此事才真相大白。
现该案已启动相关程序重新审查,欧阳某也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最后,李文玲法官表示,每个人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信息,严防他人利用自己的身份信息作出违法的事情,如果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利用,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反应,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