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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执行力促脱贫 以司法保障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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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璇  发布时间:2020-07-23 08:42:01 打印 字号: | |

邵阳法院网讯  2017年3月6日,陆某搭乘徐某的摩托车,不料在行驶途中发生了与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导致了陆某受伤,经治疗后陆某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由于徐某在驾驶摩托车时,并没有取得相应驾驶证,所以法院判决徐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赔偿责任,需赔偿陆某医疗费共计10万余元。案件判决生效后,徐某一直以陆某执意搭乘摩托车为理由,拒绝赔偿陆某损失,陆某无奈,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经办案法官多方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徐某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常年在外务工,下落不明;而申请人陆某由于伤残影响,丧失劳动能力,原本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添霜,成为了村里的贫困户。执行法官了解到这种情况后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在向领导汇报了案件情况后,法院多次对申请人陆某进行了司法救助,让陆某在贫寒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转眼到了2020年6月,虽然该案已经终结本次执行,但是执行法官一点都没有放松对该案的办理,终于调查到被执行人徐某在东莞虎门镇务工的线索。于是执行法官们马不停蹄的赶往东莞,在虎门镇上找到了正在修路的被执行人徐某,据了解,徐某因早年离婚,要抚养两个小孩,家庭条件并不宽裕,只能靠做一些苦力活儿维持生活。法官们将徐某带回了法院,对当事双方进行了执行调解处理。最终,徐某拿出了七万元钱赔偿给了陆某,双方和解成功。

在法院调解室的门口,陆某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哽咽的说道:“如果不是法院这两年的救助,我可能早就失去了对生活的希望,这两年在村里是贫困户,拖了村里的后腿,一直抬不起头,现在有了这笔钱,我终于能把欠的外债还清,还能用剩下的钱搞点小产业,脱贫一下有了希望,你们执行局的法官是真的好官”。

在执行局,像交通事故纠纷、劳动报酬纠纷、抚养纠纷等案件,属于涉民生的案件,一直以来,都是执行局执行的重点。一旦这些案件没有得到执行,将会给受害者家庭带来承重的负担,甚至可能影响他们的基本生活。近年来,农村地区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有很多,而有些肇事者家庭条件并不宽裕,被执行人没有能力支付赔偿费用,很多就会选择逃避。所以一场交通事故,可能会毁掉受害者和肇事者两个家庭。

该案的承办法官罗锟建议:驾驶员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要在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后驾驶,而购买相应的保险,是为了交通事故赔偿中,减轻自身的负担。

 

 
来源:邵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陈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