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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显威力 一日腾空两套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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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刘慧隆 图:曾姗姗  发布时间:2020-07-31 08:41:33 打印 字号: | |

邵阳法院网讯  7月29日上午大祥区法院决定对两件执行案件实施强制腾房行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监督。

  

然而就在干警列队完毕,即将出发之际,被执行人之一,位于大祥区财富路的某饭店老板王某匆匆赶至法院,请求暂缓执行由他自己主动搬离。另一个案件的被执行人陈某雄此时也打来电话,说他已在着手打包住房内物品,不用法院强制执行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

王某,邵阳市大祥区某饭店老板,因拖欠申请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门面租赁费近30万元,达成调解协议后仍不履行,被申请强制腾出门面。陈某雄,因借款未还,其位于宝庆星都的一套住宅被依法拍卖,房屋过户后,还一直强行占住该房。

执行法官数次找到二人做工作,二人均拒不履行。

7月22日,大祥区法院向王某陈某雄分别送达执行裁定书,并对王某的店面、设备进行查封,责令其停止经营。7月24日,法院贴出公告,告知将于7月29日采取强制腾房措施并且以7月16日启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专项行动”中的一起强制腾房情况对二人进行法制教育。

王某和陈某雄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经过几天的反复思考,在法院即将强制执行的最后一刻,他们终于想通了,愿意主动履行。

上午 9点30分王某与申请执行人面对面坐在了法院的调解室,在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随即安排员工整理店内物品,联系搬家公司,保证在3日内主动腾空门面。

另一边,被执行人陈某雄已着手搬出宝庆星都住宅内的物品。中午12时,法院执行人员赶到现场,看到家电等大件物品已搬离,被执行人陈某雄保证下午5时一定交付房屋钥匙。

两起案件的主动履行,再次彰显了大祥区法院敢于作为的态度和决心:再大的困难也阻挡不了执行的脚步!


 
来源:大祥区法院
责任编辑:陈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