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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十上门  七年欠款终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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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章佳 吴桂菊  发布时间:2020-08-04 09:02:12 打印 字号: | |

       邵阳法院网讯 “莫法官谢谢你的帮助,让我还清了长达7年的欠款,无债一身轻的感觉真好!”李某龙长叹道。

2013年,李某龙夫妻做生意缺乏资金,先后向同村的陈某利、陈某星、李某华、李某胜共借款17万元。后李某龙因经营不善,生意亏损,负债一百余万元。还款期限届满后,李某龙夫妻俩无力偿还。陈某利等4人遂诉至法院,请求李某龙夫妻偿还本金17万元及利息23500元。

       李某龙夫妻为躲避债务举家外出务工,执行法官多次寻人、找物未果。法院将其银行卡全部冻结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纳入失信后,李某龙夫妻无法务工遂回到老家。执行法官闻讯后立即前往李某龙家中,经与李某龙交谈后,获悉其债台高筑,小孩又身患重病,一时无力偿还欠款。

       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执行法官一星期内9次奔波于双方当事人家中。通过耐心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李某龙偿还了李某胜的2万元并与陈某利等3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陈某利等申请人自愿放弃利息,李某龙夫妻承诺在2019年3月15日前偿还欠款9万元,12月30日前偿还3万元,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3万元。

达成和解后,李某龙夫妻按协议如期履行了2019年的两次还款义务。2020年6月30日还款期满后,李某龙却没如约履行。

       执行法官又一次前往李某龙家中调查原因。经过一番交谈后得知,李某龙因受疫情影响一直无法外出务工,只好在家种田,目前庄稼还未成熟,没有收入来源,还不上钱。

       于是执行法官再次来到申请人家中,向其耐心解释了被执行人未能如期还款的原因。经过2个多小时的商谈,申请人终于同意重新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一个月后等李某龙夫妻收割完庄稼再偿还剩余的3万元欠款。

       7月29日,李某龙夫妻如期将剩余借款还清。至此这起7年前的欠款案,在执行法官10余次上门、促成当事人达成2次和解后终于结案。 


 

 
来源:绥宁县法院
责任编辑:李丹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