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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法院:提取退休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 历时三年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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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锟  发布时间:2020-08-28 09:33:01 打印 字号: | |

邵阳法院网讯  “法官,太感谢你们了如果不是你们,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回这笔欠款”申请执行人艾某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说。

近日,在申请执行人艾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中,邵阳县人民法院通过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陈某工资账户、退休工资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历时三年终于成功执结该案件。

2015年,陈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名,向艾某借款19万余元,后经艾某多次催讨,陈某分文未还,艾某只能将陈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陈某需偿还艾某欠款196000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依旧不履行还款义务且音讯全无, 2016年7月,艾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多方查找均未发现陈某下落,通过网络查控亦无财产可供执行。就在执行陷入僵局之际,邵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经传统财产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陈某住房公积金账户有余额38679元但是由于陈某当时未退休,公积金暂时无法提取于是,执行法官迅速将其公积金账户冻结。同时,经调取陈某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得知陈某系邵阳县商业局职工(已退居二线),每月有工资收入5000余元,执行干警依法将陈某工资银行账户冻结近期,执行法官发现陈某的账户金额未发生变化,执行法官立即到陈某单位了解情况,了解到陈某近期已办理退休手续,执行法官立刻通过人社部门了解到陈某的退休工资账户并予以冻结。由于陈某已退休,住房公积金也已经可以进行提取。

最终,通过扣划陈某的工资、退休工资及住房公积金,本案历时三年,终于圆满执结。

 
来源:邵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陈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