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法院网讯 申请执行人李甲与被执行人李乙因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诉至邵东市人民法院,该院判决李乙需偿还李甲6000元借款。2020年7月20日,李甲持生效法律文书向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立案后,该院及时向李乙发出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并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调查措施。经查询,李乙经常居住地在株洲市攸县,除名下有台小型车辆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该院通过执行委托平台委托攸县人民法院对该车辆进行查封,但李乙似乎早有警觉,利用委托程序的“时空差”,在系统查封前将其车辆转移。8月24日,执行人员通过电信公司获取李乙在用手机号,但李乙拒接电话。因异地执行存在“寻人难”、“扣财难”等客观因素,案件顿时陷入僵局。
10月20日,分管执行工作院领导姜育平因办理其他要案途经攸县,随行办案人员对该案件简要汇报。听取汇报后,姜育平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案件不论标的多少都应该认真对待,不能辜负老百姓对我们的信任”。随即,要求办案人员当场拨打李乙电话,但李乙仍拒接电话。姜育平从电话铃声中敏锐铺捉到李乙的工作单位名称,随行人员通过“天眼查”手机app对该公司名称、地址进行确认。姜育平立即将随行办案人员兵分两路分头行动,一路前往攸县人民法院请求协助执行,另一路前往李乙所在公司踩点调查。经调查核实,李乙当天正常上班。
双管齐下,兵贵神速。不到1小时,两路人马在李乙公司门口汇合。两家法院执行人员出示工作证件进入李乙所在的公司,对李乙进行约谈。一开始李乙态度蛮横,但在两家法院的密切配合的强大攻势下,李乙最终主动履行判决书所规定的义务,将案款主动汇至法院执行案款专户。至此,缠绕办案人员两月之久的“僵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