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法院网讯 近日,邵阳中院赔办联合行政庭对2020年14名司法救助对象进行实地回访,重点查看救助资金发放落实、救助对象生活现状、跟踪监督大额救助资金保管情况以及被救助对象是否需要提供后续帮扶,通过近距离交流和外围调查,掌握了司法救助对象生产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
唐某的儿子唐某某大学毕业后,被合租室友李某持刀杀害,李某从唐某某身上搜得财物后,逃离案发现场。2018年,邵阳中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死刑,并判令李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唐某一家经济损失32 997元,判决生效后,被害人家属未获分文赔偿,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唐某年轻时家境贫寒,早年丧妻,唐某孤身把一对儿女拉扯大,儿子唐某某不幸罹难。唐某的女儿亦遭受交通事故,落下残疾。唐某年老体弱,患风湿性关节炎等多种疾病,生活十分困难,靠每月180元的低保生活。邵阳中院决定给予唐某国家司法救助金六万元,于2019年12月发放到位,为其晚年生活提供了保障。
3月27,中院赔办主任李俊刚及赔办工作人员来到唐某家中进行回访,了解情况,唐某显然已经从丧子之痛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微笑着和法官打招呼,高兴地与法官唠起了家常,对未来的生活重拾信心。
罗某之子罗某某在开出租车的途中,被乘客罗某寿杀害。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罗某寿死刑,并赔偿罗某经济损失26945元。该判决生效后,被告人罗某寿已被执行死刑,赔偿款无法执行到位。罗某向本院申请司法救助。
罗某的妻子在儿子八个月大的时候离婚并离家,罗某孤身把罗某某拉扯大。罗某某成年后与一个湖北妹子结婚并生下一女儿,不久便离婚,老婆回了湖北。儿子被害后,罗某带着孙女在佘田桥上小学。爷孙二人靠低保生活。邵阳中院决定给予救助申请人罗晚云国家司法救助金六万元。
3月28日,行政庭庭长肖竹梅利用周末时间带领庭室法官到罗某家里看望他们爷孙二人,给他孙女送去书包水壶和文具,鼓励她好好学习。
此外,中院赔办和行政庭还重点查看救助资金发放落实情况,对尚未落实救助款发放的,及时督促协调解决,确保救助资金发放到位。2021年3月25日,在核实救助款的发放情况时,发现被救助对象谭某兰的救助款还没有支付到位,经与院财务室一起核查,发现谭某兰所提供的银行卡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又与其女儿联系,指导其重新开卡将2万元救助款支付到位。
近年来,邵阳两级法院本着“司法救助就是群众工作”的原则,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救助对象实际困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服务救助对象、拓展救助方式上下功夫,使长劲,为因案致贫、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实现了司法救助程序从“被动救助”到“主动救助”的转变,并在救助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定期对被救助对象进行回访及加强宣传引导,实现邵阳地区司法救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这不仅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体现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担当,也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