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法院网讯 为落实教育整顿部署要求,深化“为民服务”思想意识,洞口县法院结合审判业务工作,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近日,该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乡邻间的人物权保护纠纷案,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排忧化难,解决纠纷。
据悉,2002年,原告张某和被告尹某因修路产生矛盾,在长达十九年的邻里生活中,两人一度发生争吵乃至肢体冲突,村委会和当地派出所也曾多次组织调解,但都未能化解双方矛盾。由于被告尹某故意加高自家门前路面,妨碍原告张某及其车辆正常通行,导致双方矛盾再次激化。
(加高的路面)
考虑到仅仅通过判决,很难从根本上促成案结事了人和,为防止判决流于形式,承办法官决定先进行实地走访,来到当事人家中全面了解案件情况。2021年2月中旬,综合审判庭庭长联系当地村委会一起到本案矛盾发生地看现场,并积极开展庭前调解工作,因双方积怨已久,矛盾太深,当天未能调解成功。但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双方的抵触情绪,为接下来的庭审调解打下了基础。
(综合审判庭庭长唐贤朝组织现场调解)
庭审过程中,唐法官多次做当事人思想工作,阐明其中利害关系,并提供多种调解方案。经唐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协调,当庭确定了双方都一致满意的调解方案,事后原告特意向唐法官致电表示感谢。
此案系乡邻之间的矛盾纠纷,法官坚持以调解为主的办案理念,选择恰当的调解方案,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从根本上化解乡邻矛盾,也展现了法院干警扎实“为民办实事”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