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法院网讯 4月15日上午,北塔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熊某、祝某贩卖毒品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宣判当天,该院邀请了省人大代表胡卫国及5位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旁听评议。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熊某系被告人祝某的毒品上线,2020年11月2日至11月9日间,祝某分别四次向熊某购买毒品麻古和冰毒(总重量约3克)并贩卖给他人。其中,熊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刑,且有盗窃、吸毒的前科。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祝某明知是毒品而多次贩卖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熊某因贩卖毒品被判刑后又犯贩卖毒品罪,系毒品再犯,亦有前科劣迹,应予从重处罚。两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故予以采纳。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三百五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熊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被告人祝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严惩毒品犯罪,守卫社会安全稳定,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今年来,北塔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的研究部署,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活动,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和主动担当作为的意识,掀起了一场禁毒攻坚战,为人民群众守护好安居乐业的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