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法院网讯 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真正做到听民声、纾民忧、解民困。春耕时节,洞口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袁桂容主动走进田间地头,进行实地查看,主持现场调解,努力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原告谢某与被告舒某系同组村民,原告谢某称被告舒某挖毁自家田基,导致其土地面积不断减少,且被告多次将其自留地种植的作物拔出,谢某诉至法院,请求舒某停止侵害、恢复原状。
袁桂容带着法官助理来到涉案地进行实地查看后了解到,该处空地系村里修路时被征用的土地,当初计划征用4米,后因路边硬化仅建用3米,路基两边还留有部分空间。原、被告所争执的土地就在这一米宽的空间之内,双方家人因为该空地权属多次发生纠纷,甚至发生肢体冲突,并多次诉诸法院。
掌握情况后,袁桂容组织双方当事人来到村委会进行调解。村委会表示,该土地现已被征用,剩余空间适用“谁开垦谁耕种”原则,如若公路扩建,耕种人就应主动让出。袁桂容将村委会的意见告知了双方,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工作,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情绪逐渐稳定,并表示将理性对待、协商处置此事。
“法律是正义与善良之术”,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的处理,既要考虑法律效果,又要注重社会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才会更加知法、信法、守法,并不断提升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