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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武冈法院邓家铺法庭上门化解一起彩礼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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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娟 王丽丽  发布时间:2021-04-27 15:29:16 打印 字号: | |

邵阳法院网讯  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目前,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可婚前男方给付彩礼后,一旦双方最终不能喜结连理,彩礼该如何处置?近日,武冈法院邓家铺法庭通过上门调解,成功平息了一起因彩礼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纷纷点赞。

该婚约财产纠纷中的男方帅(化名)女方雪(化名)通过媒人介绍相识,相识后不久双方举办了订婚仪式,在订婚仪式前一天,曾帅父亲将10万余元现金作为彩礼交到肖雪父亲手中。曾帅和肖雪共同生活了几个月后,因性格不合,双方分手。分手后,曾帅要求肖雪返还彩礼。肖雪认为,曾帅不是彩礼而是筹办订婚的开销,不需返还。在要求返还彩礼无果后,曾帅遂将肖雪及其父母诉至武冈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肖雪及其父母全额返还彩礼。

该案分由武冈法院邓家铺法庭办理后,承办法官从肖雪父亲那了解到其在收到男方的钱后,用该钱替肖雪置办了5万元左右的嫁妆,并将该钱部分用在了订婚仪式的花销上,此时,肖雪父亲的态度十分坚决:不同意退还彩礼。4月6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眼看初步意见基本达成时,由于肖雪当场反悔,庭前调解搁浅。4月13日,该案如期开庭。法庭上,曾帅与肖雪及其父母剑拔弩张,针锋相对,气氛一度十分紧张。在承办法官要求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后,案情愈发清晰,肖雪及其父母意识到自己需要返还彩礼,但与曾帅就返还的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分头做工作,辨法析理,双方就退还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后,肖雪却提出要拿回遗留在曾帅家中的个人用品,此时曾帅却不同意配合,调解再次告吹。

为了尽快平息纷争,近日,承办法官驱车前往曾帅家中,上门做曾帅的思想工作,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曾帅、肖雪、肖雪父母均被法官的专业和敬业精神所打动,肖雪当场退还了2.9万余元彩礼,曾帅退还了肖雪的个人用品,一场因解除婚约发生的彩礼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

(三) 婚前给付并导致生活苦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来源:武冈市法院
责任编辑:陈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