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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群众利益无小事 法院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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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小华  发布时间:2021-04-27 15:48:51 打印 字号: | |

邵阳法院网讯  4月26日,新宁县巡田乡拓田村的两邻居李某和蒋某二人终于握手言和了,因为一起借贷纠纷,二人从睦邻变成了冤家,为了化解这对冤家之间的矛盾,新宁法院回龙寺人民法庭的陈法官上门当起了调解员。

原告李某与被告蒋某系同村邻居。2021年3月,李某一纸诉状将蒋某诉至法院,诉称自2014年至2016年期间,分七次借款给蒋某23400元,但没有出具任何借条,其提供的唯一证据是双方的通话录音材料,现在要求蒋某偿还借款23400元。但蒋某对通话录音的真实性不予认可,且通话录音的内容亦不能确定具体的借款金额。

陈法官心里有了底,知道这绝不是一判了之能解决的矛盾,最好的办法是组织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一谈,化解彼此心中的怨气。于是,陈法官召集李某和蒋某展开了多次调解,从法理、情理的角度,使当事人悉知诉讼中所存在的风险以及睦邻关系的重要性,双方当事人权衡之后,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起无借条的民间借贷案件,被陈法官化解在最基层,极大地减轻了老百姓的诉累,节省了司法资源。

近年来,新宁法院始终坚持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不断扩宽纠纷解决渠道,完善纠纷解决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下一步,新宁法院将继续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烦”问题,让司法更加亲民、诉讼更加便民、为人民群众筑起坚实的司法堡垒。

 
来源:新宁县法院
责任编辑:陈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