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5人死刑4人死缓!邵阳中院宣判一起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
分享到:
作者:陈凌云 邵宣霖  发布时间:2021-04-30 17:41:56 打印 字号: | |

邵阳法院网讯  429日,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某坤14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刘某坤赵某、龙某华、罗某良、敬某至5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某、张某华、段某、夏某4人被死缓,其余5名被告人被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通过龙某华介绍,刘某坤与陈某达成贩毒意向,由刘某坤负责毒品来源,陈某负责毒品销路,龙某华负责二人信息沟通。尔后,赵某、罗某良等人先后加入到毒品犯罪活动中来,共计走私、贩卖、运输海洛因88420克甲基苯丙胺22000克,数量巨大,社会危害性大。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等人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仍予以走私、贩卖、运输,其行为分别构成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判决宣告后,审判长当庭告知各被告人,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部分被告人家属、各界群众旁听了宣判。

 
来源:中院新闻科
责任编辑:陈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