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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土地承包有争议,下乡普法利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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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梅妍  发布时间:2021-05-25 09:00:02 打印 字号: | |

邵阳法院网讯  为了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真正做到听民声、纾民忧、解民困,近日,洞口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曾小柏、袁桂容走进乡村地头,对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进行调处,妥善缓和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案件起因】
  原告付某与被告雪峰街道村委会、第三人付某1、付某2、付某3、付某4、付某5、付某6均系同组村民,原告付某称被告村委会错误将原告承包经营的土地违规划给六位第三人,故诉至法院请求第三人退还田地、赔偿损失。
  【下乡察看现场】
  袁桂容法官审理案件后,考虑原告和第三人均系同村村民,且庭审时双方对承包的土地依然争议较大,决定到村里调查核实。5月18日,民二庭法官曾小柏和袁桂容会同雪峰街道经管站负责人、村委会及其所在村组了解情况的老组长、老党员在村委会召开了现场会。

通过现场会了解到,2000年-2001年,洞口县委县政府对原大田责任制进行调整;2017年,洞口县委县政府重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确权,因原告和第三人土地争议,相关部门为核实并纠错,原告及第三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没有颁发。袁桂容法官将了解到的情况告知原告和第三人,同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原告原本激动的情绪逐渐稳定。

土地纠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牵涉搭配三农问题在不同时期的政策变化,加之复杂的历史遗留因素,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化解。下乡调查调解当天,虽然天空下着倾盆大雨,带着些许寒意,但洞口法院民二庭法官力求以理服人、以案释法的工作态度,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化解了当事人心中的怨气和矛盾,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洞口县法院
责任编辑:陈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