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法院网讯 申请执行人黎某某在新建房屋时将其门前的地硬化,并在地面放置一块钉板,被执行人刘某某以黎某某硬化路面影响了村民通行到刘某某新房处寻求说法,双方发生争吵,斗殴。事发后,黎某某当晚到医院住院治疗,多处软组织挫伤。黎某某就本次事件以健康权纠纷为由向刘某某提起民事诉讼,该案标的额7005.8元。
民事判决书发生效力后,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黎某某申请,法院依法立案执行。承办法官刚从立案部门拿到案卷,就意识到本案执行标的虽小,但处理不好后续会产生更大的矛盾纠纷,于是立即拨通电话与申请人黎某某进行联系,询问其身体状况,并告诉其安心养伤便可,案子法院会一直跟进的。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经济十分困难,是村里的低保户,身体患有疾病,需要不少医药费,且双方对案款意见分歧较大,致使和解未能达成协议,案件较长时间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5次上门倾心调解,多次做双方思想工作。经过执行法官多方努力,也许是被执行法官的真诚所感动,也许是深感被执行人的不易,申请人黎某某总算略微的点头答应各让一步和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刘某某表示就算砸锅卖铁也要筹款履行赔偿义务。
7月22日,刘某某如实兑现了承诺,一次性将案款交到法院,执行人员迅即将该款项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是当事人应尽义务,该案涉及标的不多,但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就不是一件小事,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冷暖最要紧,不论执行案件的标的额是多少,只要到了法院,执行法官定会躬身力行,倾听民声,了解民需,为民解难,努力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温暖,应用实际行动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