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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拒执罪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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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丽丽、龙晨枨  发布时间:2021-10-08 09:46:19 打印 字号: | |

邵阳法院网讯  法院裁判后拒不履行,以为转移、隐匿财产或者人躲起来就能规避执行?千万别自作聪明!对于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定、判决,当事人有能力履行却拒绝履行,如果情节严重,可能就会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引来牢狱之灾。近日,武冈法院执行局将吴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执行人吴某现已被刑事拘留。

事情起因于2015年,申请执行人谢某与妻子在吴某处为其所承包的房屋浇筑飘板模板,谢某在搭建好的竹架上施工时,因模板突然脱落砸在施工竹架上,导致竹架全部垮塌,谢某从6米高处掉落地上,经邵阳市都梁司法鉴定所鉴定,谢某的损伤构成二级伤残。谢某于是将吴某起诉至武冈法院请求赔偿。武冈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吴某赔偿谢某各项损失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吴某一直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谢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吴某不仅不履行判决、不申报财产,还以转移财产、隐匿踪迹等方式逃避执行。在执行员多次对吴某名下银行账户、房产等财产进行查询一无所获和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柳州查找吴某下落均扑空的情形下,该案于2016年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谢某的伤情由于没钱及时医治而恶化。

按图索骥不放弃,终本案件现转机。今年9月,执行员得到线索称吴某人在柳州,于是迅速奔赴柳州寻找吴某。根据线索找到吴某后,执行员立即对吴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在吴某被司法拘留期间,执行员通过询问了解到吴某有履行能力,但吴某在执行员的释法明理下仍心存侥幸,想当然地以为司法拘留满15天后就可被释放且不必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由于吴某恶意规避执行,情节严重,武冈法院决定将吴某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司法拘留期满,吴某亲属等候在柳州市第二拘留所外准备接吴某回家,哪知从天而降的武冈市公安局向吴某及其亲属宣读了刑事拘留决定,将吴某带回了武冈刑事拘留并展开立案侦查。

眼看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吴某及其亲属这下慌了,吴某亲属主动与执行员程显柏联系,9月29日,在执行员的主持下,吴某亲属与谢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吴某亲属一次性当场向谢某支付赔偿款20万元,谢某放弃其他赔偿请求。一起长达五年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就此执行完毕。

执行案件了结不代表吴某不再需要承担刑责,吴某仍可能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想必吴某在看守所中已经悔不当初,希望所有被执行人以吴某为戒,切勿聪明反被聪明误!

 
来源:武冈市法院
责任编辑:陈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