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法院网讯 11月10日,湖南省邵东市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进邵东市灵官殿镇蒸阳村,对被告人申某荣失火案开庭审理。
经审理查明,2021年1月12日,被告人申某荣到自家责任田查看自己种植的油菜长势时,捡到一打火机,在试打打火机时,不慎点燃田边茅草,引发山火。经鉴定,总过火林地面积552.6亩,疏林地291.7亩,有林地25.1亩,灌木林地222亩,火烧迹地13.8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申某荣的过失引发山火,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申某荣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申某荣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两年。
被告人申某荣因身患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庭前一直取保候审。考虑到其行动不便,该院将案件庭审“开”进农家场院。
法官提醒
当前已进入森林火灾高发期,要树立防火安全意识,保护生态环境,防患于未然,一旦造成严重森林火灾,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①:法庭干警赶赴现场。
②: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