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关注,切实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11月18日上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安排,绥宁县人民法院开展了“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昌盛、县委政法委委员沈云明及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加活动。当天,该院共集中发放案款23笔1011万元。
活动中,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崇煌向与会人员通报了该院2021年执行工作开展情况。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978件,结案874件,结案率88.46%,执行到位金额1.19亿余元;共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351笔、车辆22辆,依法拍了股权2笔,成交价达3600余万元,司法拘留2人次,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人次。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昌盛充分肯定了绥宁法院近年来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他强调,法院一定要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用好执行措施,努力在“切实解决执行难”上取得更大进展和成效;相关单位、代表委员和新闻媒体也要积极支持法院工作,宣传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