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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中院2021年全市法院系统行政审判业务培训班圆满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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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敏娟  发布时间:2021-11-28 17:39:04 打印 字号: | |

邵阳法院网讯  11月26日,为期2天的全市法院系统行政审判业务培训班圆满收官,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一庭业务指导组组长、三级高级法官黄一凡,中院审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吴纲要等行政审判业务资深专家进行了授课,中院行政庭及武冈市法院、北塔区法院两个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的行政庭法官、法官助理共计3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是我市开展行政审判集中管辖以来首次举办行政审判业务培训班,中院行政庭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围绕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等行政审判实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授课,旨在提高邵阳地区行政审判队伍的业务水平,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行政审判队伍。

开班仪式上,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吴青山发表动员讲话。吴青山指出,行政审判工作是一项法律性极强的政治工作,也是一项政治性极强的法律工作。全市行政审判工作人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行政审判服务大局的职能,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邵阳贡献力量。吴青山强调,各参训人员要通过培训努力提升自身知识水平、专业水平,努力适应日益复杂的行政审判工作,切实解决行政审判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以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导向,达到以学习促审判的目的。

黄一凡结合当前法院工作中遇到的征收拆迁审判实务,对湖南省高院出台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案件裁判指引》(试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裁判指引》(试行)两个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以理论讲解与实际案例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全程运用深入浅出的语言与生动详实的案例,让参训学员更好地理解了两个裁判指引中的有关条文,为今后在审判工作中的正确运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纲要针对当前行政审判中存在的一审息诉服判率低、案结事不了的难题,从准确认定利害关系、积极适用繁简分流制度实现简案快审、切实做好调解和协调工作、全面准确适用判决方式等几个方面,结合自身办案经验,用风趣幽默又不乏严谨沉稳的方式为学员解读了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理论基础与实现路径,为参训学员在今后面对行政争议时提供了更多更灵活的思路和方法。

中院赔办主任李俊刚结合最高院指导案例,对集体土地征收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鞭辟入里的分析,并和大家展开了深刻研讨。中院行政庭副庭长黄毅对2021年前三季度行政二审改发及案件质量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培训期间,学员们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和培训纪律,自觉服从培训安排,课堂上认真倾听老师授课,课堂纪律良好,学习氛围浓厚。课后,参训学员研讨热烈,就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案件向授课教师们虚心请教。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的授课老师水平很高,讲解透彻,课程内容与实际审判业务联系紧密,且针对的又是审判实务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培训成效良好、学员们获益颇多。对于在立案、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学员们也纷纷表示回去会认真消化,做好汇报,进一步统一思想、规范流程。

结业仪式上,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李汉斌进行总结讲话。李汉斌系统总结了全班的学习成果,表扬了全体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热情,要求参训学员将此次培训内容学懂、弄通、吃透,回去后继续钻研、学习,补齐业务短板,加强行政审判的研究工作,在审判中学习、在学习中审判,不断提高全市行政审判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近年来,邵阳中院不断重视法官队伍业务培训,将其作为提高审判队伍素质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中院行政庭结合本地区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围绕行政审判职能组织了此次培训,力争化解行政审判人员在审判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高全市行政审判人员的专业素养,进一步发挥法院在行政审判方面的职能作用,更好地助力法治邵阳建设。

 
来源:中院行政庭
责任编辑: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