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法院网讯 农村修房出现意外,提供劳务者受伤高位截瘫,面对巨额赔偿,四个关联家庭均陷入困境。申请执行人谢某某因未及时得到赔偿,数次要求与被执行人同归于尽。大祥区人民法院坚持全局思维,依托“党委领导、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 “1+N”执行联动机制,该案得以成功执结。
基本案情
2015年4月,被执行人刘甲拟在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老家修建住宅,约定由被执行人王乙承建,双方签订了《建房协议书》,施工过程中,王乙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被执行人夏丙施工,夏丙雇请申请执行人谢丁做架子工。在具体施工过程中,谢丁不慎从高处摔落致二级伤残。谢丁提起诉讼,法院判令刘甲、王乙、夏丙连带赔偿谢丁各项经济损失89万余元。2017年5月,谢丁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查明,三被执行人均务农,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申请执行人谢丁因伤致残,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面对巨额赔偿,三被执行人长期外出躲藏、打工,变换住所,与执行人员打“游击战”,法院多次采取执行强制措施仍未有效执结。赔偿款未能执行到位,加上后遗症病痛的折磨,谢丁多次采取过激行动,欲用煤气罐与三被执行人家人同归于尽。
2017年11月,面对执行困境,大祥区法院及时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汇报,中院指示大祥法院立即启动“1+N”执行联动机制,以法院为主,协调区政府、区委政法委、街道办等部门联动执行。通过联席会议部署联动执行方案,先后促成刘甲、王乙与谢丁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陆续履行到位金额21万元。但被执行人夏丙以年事已高、无力赔偿为由,拒不履行,法院先后三次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于夏丙,法院已穷尽执行措施后仍执行不能,其应承担的赔偿份额近30万元未能到位。
谢丁本身家庭条件一般,因伤致残后,一边要面对巨额的医疗费用,一边要面对残疾带来的痛苦,基本生活难以维系。大祥区法院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司法救助申请后,自2018年开始,连续三年分期向谢丁发放执行救助款共计12万元,同时街道、社区按照相关政策,为其申请了低保。但因司法救助金额有限,夏丙始终未予赔偿,谢丁数次前往夏丙家中讨要说法,双方矛盾剑拔弩张,局面随时有“失控”的风险。面对危机局面,区委政法委、区法院、街道、社区协同作战,一方面稳控好当事人情绪,另一方面重点做通夏丙及其子女的思想工作,予之震慑、动之以情、释之以法,2021年9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21年12月,夏丙的子女将最后一笔赔偿款16万元交付到谢丁的手上,案件圆满执结。
2022年4月,该院主管执行的院领导对谢丁家庭进行了回访,当事人对法院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模式表示万分感谢。
大祥区法院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创新运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因案施策,以实际行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圆满的化解信访矛盾,保障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