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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法院:人大代表见证 点赞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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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瑛琪  发布时间:2022-12-19 17:56:05 打印 字号: | |

邵阳法院网讯  洞口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见证执行,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提升执行工作的社会认同感。近日,洞口法院执行局秉承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通过以猪、牛、羊抵债的方式,顺利执结一起邻里老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县人大代表潘小曼点赞洞口法院执行工作“因案施策、灵活执行,有力度、高效率”

据悉,申请执行人尹某春与被执行人王某美、杨某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王某美、杨某玉偿还尹某春借款50000元、利息14400元,合计64400元。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申请执行人遂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调查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登记和房产等相关财产状况,均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经执行干警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杨某玉不但拒不配合,且态度恶劣。洞口法院据此依法决定拘留杨某玉15日。被拘留后,杨某玉情绪不稳,甚至流露出轻生念头。经执行干警及拘留所民警多次对其进行说服教育,杨某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和自身行为的错误,愿意在4个月内处置家里猪、牛、羊偿还债务,申请执行人也表示同意,法院在被执行人做出保证后提前对其解除了司法拘留。

不料,申请执行人尹某春年老体弱,突然患病,急需钱做手术,现家中已无力支付医疗费。面对这种情况,执行人员经过分析研判,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现实困难,认为通过“以猪、牛、羊抵债”的方式,才能最方便、最快捷地解决问题,所以耐心地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并督促其履行义务,最终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此方案,并达成执行和解。

12月12日,执行人员前往被执行人处开展执行工作,县人大代表潘小曼受邀见证执行。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一起对猪、牛、羊的数量、重量及价格进行了确认,行动历时两天,累计10多个小时。在执行人员和人大代表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予以交付,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潘小曼表示,通过此次参与、见证法院的执行,直击执行现场,目睹了执行人员严寒中奋战在执行一线,也深刻体会到法院执行工作的繁杂和艰辛,并对洞口法院执行干警苦干、实拼的精神风貌表示高度赞许和充分肯定!

 


 

 
来源:洞口县法院
责任编辑: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