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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中院坚决落实对“三类罪犯”减刑案件实质化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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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超  发布时间:2023-03-16 10:07:57 打印 字号: | |

邵阳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加强减刑、假释案件的实质化审理,严格落实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职务犯罪、金融犯罪等三类犯罪减刑案件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一律”的工作要求,3月13日,邵阳中院对邵阳监狱提请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张某某减刑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合议庭对邵阳监狱提请的减刑建议、罪犯认罪悔罪表现、计分考核、履行财产性判项、报请减刑程序等方面证据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充分听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意见,全面审查了张某某的改造表现、原判情况、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等,对罪犯张某某进行了法治教育。

罪犯张某某向法庭作最后陈述,表示认罪悔罪,服从管理、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此次庭审特别邀请了省人大代表王炜赴邵阳监狱旁听,通过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进一步增加了“三类罪犯”减刑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度,确保了司法的公正性。

庭审结束后,王炜代表对中院减刑假释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就中院认真落实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予以充分肯定。


 
来源:中院审监二庭
责任编辑: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