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法院网讯 “现在开庭!”4月20日上午9时30分,随着法槌一声落下,由新邵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在新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开开庭审理。交警、驾校学员及部分社区居民等4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据悉,2022年6月30日,被告人陈某驾驶一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自卸半挂车,超载装载砂石自隆回县桃洪镇驶往新邵县新田铺镇。14时56分许,途经新田铺镇卫生院前路段超越前方由刘某驾驶的无牌两轮轻便摩托车时,陈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右前角撞击二轮摩托车尾箱左侧后部,致刘某人、车分离倒地,重型自卸半挂车右轮碾压刘某,造成刘某当场死亡。经新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陈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不承担此次事故责任。
庭审现场秩序井然,程序规范,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依次进行。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休庭,本案择期宣判。
通过“零距离”直观了解庭审过程,让旁听人员深切感受到庭审的肃穆和法律的威严,为他们敲响了文明驾驶的警钟。“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观看庭审,比从手机视频里看到的警示教育片更为直观,也更加触动我,让我意识到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在以后的行驶过程中,我一定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文明的驾驶员。”一位参与旁听的驾校学员说。
公开审理后,承办法官还结合本案案情及当地近年来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以案释法,给旁听人员讲授了一堂生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课,引导大家树立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的理念。
本次公开审理,充分发挥警法联动机制作用,改变以往“单打独斗”的工作方式,强化了警法部门的协作与融合,同时发挥了审判的教育功能,提升了社会对于犯罪成本的认知,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了广大群众遵守法律的自觉性。
近年来,新邵县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搬到机关单位、田间地头、村镇院落,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既方便当事人就近诉讼,又提升以案释法的针对性,以“巡回审判+法治宣讲”模式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