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法院网讯 “法官为了方便我们,来到我们家里开庭,还让我们当场拿到了判决书,真是太暖心了。”5月8日,新邵县人民法院法官来到酿溪镇,巡回审理了一起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通过此次巡回审判,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获得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同时也让当地的老百姓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法院干警前往巡回审判地点
据悉,2021年9月,曾某因交通事故导致神志不清、四肢瘫痪。今年4月14日,经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为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曾某的母亲邓某向法院申请宣告曾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请求法院为曾某指定监护人。
巡回审判现场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申请人已年近九十,出行不便,还需要全天跟踪照顾被申请人的起居生活。考虑到这一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果断将法庭搬到被申请人的家里进行巡回审判。经过庭审核实了相关情况后,法官当庭作出了判决,并将判决书当场送到了当事人的手中。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同申请人和当地的群众“促膝而坐”拉家常,针对大家提出的各种问题答疑解惑并提供建议。
法官指导当事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近年来,新邵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通过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等方式,把法庭搬到群众身边,将一个个矛盾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农家小院中,努力实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