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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拨开重重“迷雾”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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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红芬  发布时间:2023-05-18 17:30:44 打印 字号: | |

邵阳法院网讯  “表面看起来是小案子,其实里面藏着大陷阱。”日前,邵阳县法院刘亮法官拨开重重“迷雾”,调解了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2020年8月份,被告陈某驾驶车辆与案外人张某驾驶的车辆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张某驾驶的车辆在原告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车损险,该车辆因本次事故受损,维修花费了6000元。保险公司于同年9月支付张某车辆维修款6000元,张某将该案件的索赔权益转让给了保险公司,陈某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故保险公司将陈某告上了被告席。

调解经过:该案受理后,因送达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均未能联系上陈某,刘亮法官只能公告向陈某送达传票、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开庭前几天,刘法官再次尝试拨打了陈某电话,没想到这一次电话竟然打通了,陈某的说法也让案情来了个惊天大逆转。陈某说本案已经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也同意与陈某“私了”,陈某已经赔偿了张某6000元,但因他当时身上没钱,只能通过其姐夫将钱转让给张某,现因其姐姐、姐夫闹离婚,已经联系不上其姐夫,该转账记录提供不了。

根据陈某的说法,刘法官与张某进行了联系,张某第一次在电话中也承认其收到过陈某的钱,但具体多少不记得了,且当时陈某表示该款是给他的误工费。在刘法官向其释明如其已经获得赔偿了,便不能再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现应该将钱退给保险公司后,张某立即否认他没收到钱。因被告陈某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其已经履行了赔偿义务,案外人张某也不愿意配合,刘法官为了查明事实真相,只能前往当时处理该事故的交警部门了解情况,但办理该案的工作人员却遗憾的表示,他每年办理的案件实在太多,这种小案子不记得了,案卷也没有留存。至此,案件陷入了僵局。

刘法官为了该案的公正判决,三番四次地与案发时的在场人联系,后经过多番打听,终于与陈某的姐夫取得联系,可是此姐夫并非“真姐夫”,他只是陈某的朋友而已,但他当时确实陪着陈某一起参与调解,该赔偿款也是他通过扫码支付给张某并提供了转账记录。基于此,刘法官内心确信陈某已经赔偿了张某的损失,而此时的张某也因为不愿意配合法院的工作而将刘法官微信拉黑,刘法官只能通过信息与张某一遍遍的联系,并将本案可能会造成其触犯刑事犯罪的风险告知张某。

第二天张某在咨询了相关专业人士后,主动与刘法官联系,并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本案的诉讼。在刘法官的调解下,张某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即时将保险公司多赔付的4000元退回给了保险公司,本案至此,圆满结案。

 
来源:邵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