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法院网讯 邵阳县某银行与刘某、王某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经邵阳县法院判决之后,两被告在上诉期内未上诉,也一直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近日,该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邱清龙法官受理该案后,考虑到两被执行人均系国家公务员,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为了不影响两被执行人的正常工作,于是利用下班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对邱法官细致入微的做法表示感谢。邱法官在与被执行人耐心交谈中,发现很有执行和解的可能,于是电话联系该银行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 及时组织双方“面对面”、“背靠背”地释法明理。
两小时后,在邱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导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两被执行人当即联系亲戚通过转账方式履行了近30万元案款。终于,两起案件在“8小时”之外圆满执结,真正起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