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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4天,31人受审——涉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受审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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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历伟  发布时间:2023-06-18 15:21:15 打印 字号: | |

邵阳法院网讯  6月13日至6月16日,绥宁县人民法院历时4天,公开审理了雷方清等3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绥宁县、新宁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绥宁县部分机关干部,以及被告人亲属近100余人全程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被告人刘柱君等一批新宁县在校学生受电视剧《古惑仔》影响,成立“洪兴社”,随着组织的不断壮大,“洪兴社”从学校步入社会。2011年,被告人刘柱君等人结识被告人雷方清,并在2014年逐渐形成了以雷方清、刘柱君为首,“七个葫芦娃”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涉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商养黑、以黑护商,先后在新宁县及周边地区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赌博、非法拘禁、诈骗等7个罪名23起犯罪,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

因前期受疫情影响,被告人关押在邵阳市、绥宁县、武冈市、洞口县、城步县五地,给开庭审理和庭审安全带来严重挑战。绥宁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效确保了庭审顺利进行。

由于涉案人员众多、涉及罪名众多和案情较为复杂,绥宁县人民法院根据具体审理情况择期进行宣判。

图①:押解被告人的警车缓缓驶入绥宁县人民法院。

图②:押解被告人去法庭受审。

图③:被告人站满审判区、辩护律师坐满辩护席的庭审现场。

图④: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出审判法庭。

 
来源:绥宁县法院
责任编辑: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