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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法院:万里迢迢执行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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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维 邓守刚 肖林保  发布时间:2023-07-15 11:06:32 打印 字号: | |

邵阳法院网讯  “感谢各位法官不辞辛劳往返一万多里路,到省外高效办理我的案子,你们真的是老百姓的贴心人啊!”近日,在电话里,当事人激动地向邵阳县法院邱清龙法官表达谢意。

申请执行人黄某某与被执行人吕某某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该案经法院审理,判令吕某某向黄某某支付案款50万元及利息。但吕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于是黄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先后多次发起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及线下传统调查,查询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工商登记、证券、车辆信息等情况,并向当地有关职能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不动产和其他财产状况,吕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

后来,黄某某向法院执行干警反映,其听说被执行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以他人名义经营一家服装店,希望执行干警尽快去新疆执行。经院领导批准,邱清龙法官和3名干警第二天即前往新疆办理该案。

到达乌鲁木齐市后,执行干警请求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法院执行局提供协助,一起到该服装市场寻找被执行人吕某某。

经过艰辛的调查和寻找,终于在某市场找到了吕某某,并将其带到天山区法院执行局问话。经过一番释法明理,通过与吕某某话家常、讲道理、述案情、陈法理等方式,循序渐进做思想工作,并明确告知某某,如果这次不拿出诚意支付案款,将被司法拘留。经过近8个小时耐心劝说,吕某某被执行干警坚持不懈的精神所打动,同意向亲友尽快筹借款项,但希望对方能同意对余款分期支付并免除利息。

了解吕某某的请求后,执行干警立即与黄某某进行电话沟通,黄某某表示理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吕某某的亲友当天向法院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了20万元案款。

 
来源:邵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