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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倾听者”,法官温情化解姑侄八年积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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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李建林 李熠杨 图:曾姗姗  发布时间:2023-11-07 11:31:51 打印 字号: | |

邵阳法院网讯  近日,大祥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姑侄俩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侄子埋怨姑姑签字将父亲遗产拆迁,姑姑指责侄子抛弃亲情,最终双方因拆迁款的归属对簿公堂。

面对这一“特殊案件”,办案法官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当好“倾听者”,细心了解案件背后的故事,最终促成双方和解,20万标的款也当场兑现,一场跨越八年之久的积怨得以圆满化解。

基本案情:2015年1月,原告杨某乐的父亲杨某华亡故,未立遗嘱,但留有遗产房屋一套。2021年10月,邵阳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对该房屋进行拆迁安置补偿。经多方联系杨某乐未果后,开发商为保证拆迁的顺利进行,遂与其姑姑杨某南、姑父孙某民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将全部款项38万余元支付给二人。长年在外的杨某乐得知此事后,认为房屋拆迁补偿款属于其依法继承的财产,而该公司未经本人同意将财产交付他人,遂以财产权益严重受损为由将该公司及姑姑杨某南、姑父孙某民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红兵发现该案不仅涉及补偿款的分配,更关系到姑侄之间积怨的化解。如果案件的处理按部就班,一判了之,势必导致双方当事人积怨加深。为此,法官下沉走访,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找准“症结”,“对症下药”。

经了解,原告杨某乐因父母离异,从小对父亲心存芥蒂,故长年在外,极少回家。其父亲病重期间一直由姑姑杨某南、姑父孙某民悉心照顾,父亲去世前他才匆匆赶回,丧事未办完,他又离家了,为此姑姑怨气颇大。杨某南、孙某民操办杨某华丧事的同时,还照料着杨某南、杨某华年迈的母亲。因杨某华的母亲晚于杨某华过世,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杨某乐和其姑姑对该补偿款均有继承权。

在了解案情后,办案法官组织庭前调解,并充分听取了当事双方内心想法。同时从修复亲情的角度出发,向杨某乐释明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列明姑姑的各项开支,引导其作为晚辈应当体谅姑姑的付出;另一边向杨某南、孙某民释明本案继承的事实及相关法律依据。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杨某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姑姑的付出表示愧疚。姑姑也体谅侄子的不易,因从小父母离婚,一直缺少完整的家庭温暖。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冰释前嫌,被告杨某南、孙某民当即从银行取现,在法庭上一次性兑现标的款20万元,至此,案件一次性了结。

张红兵法官将当事双方送到审判庭门口,抬头看见落日余晖,不由自主地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来源:大祥区法院
责任编辑: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