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法院网讯 “躲避债务不是办法,积极履行才是正道!”近日,邵阳县法院采取“软硬兼施”的方法,执行了一起离婚后拖延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案件,促成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执行人屈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孙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案件经法院依法审理后,判令陈某、孙某向屈某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5万余元。陈某、孙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与陈某联系,但陈某身上还背负着其他债务,无力偿还,且拒绝来法院处理。同时,承办法官想办法与另一债务人孙某联系。
次日,承办法官在申请执行人屈某的陪同下一起来到孙某工作单位,找到孙某后将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予以告知,离婚不是拒绝履行债务的理由,夫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即使当事人已经离婚了,所欠的债务依然要偿还,如果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在强制执行的威慑下,孙某表示她确实没有办法偿还全部借款,但愿意承担部分债务,请求法院理解她的困难,偿还部分借款。
经过承办法官数小时耐心做工作,申请执行人屈某同意了孙某的请求,愿意考虑将本案债务分割,由孙某偿还部分债务后,其余部分由陈某偿还。最终,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和解协议,孙某当天向屈某支付了部分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