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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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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川锦  发布时间:2023-11-17 17:35:04 打印 字号: | |

邵阳法院网讯  近日,邵东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案,以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未遂)判处被告人李某冰、罗某八个月至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23年6月13日左右,罗某在明知宁某安排宁某翔偷渡到缅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仍按宁某要求,为宁某翔购买了邵东至长沙的高铁票、长沙至云南西双版纳的机票,后又转给宁某翔247元作为途中开支。在二人安排下,宁某翔来到云南省景洪市某宾馆等待他人接其偷渡。

2023年6月15日,被告人李某冰在“小马”(尚未查明身份)的安排下在云南省景洪市接送偷渡人员。李某冰驾车接到偷渡人员晏某、谢某后,又到宾馆接偷渡人员宁某翔,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冰、罗某伙同他人,分段运送偷越国境人员前往国境偷越,其中,被告人李某冰运送三人,被告人罗某帮助运送一人,其行为均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综合被告人李某冰、罗某的犯罪事实、性质、量刑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不仅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还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身为公民,应进一步提高“反电诈”意识,要清晰认识到,境外并非“淘金天堂”,偷渡境外不能实现“大财梦”,为了“碎银几两”试图帮助他人偷越国(边)境,也终将身陷囹圄。面对境外打工的高薪诱惑,应当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切不可轻信所谓境外工作轻松、月入过万的说法。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一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来源:邵东市法院
责任编辑: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