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本来就是用来抚养孙子的,你们能设身处地地想办法,消除我的顾虑,我肯定愿意把钱存入指定账户。”被执行人张某敏得到了能接受的和解方式,同意调解结案,这也是我希望看到的结果。
张某敏的儿子两年前在工地上意外身亡,用工单位赔偿了其孙子张某杰抚养费40余万元,张某敏伤心之余只能接受现实,想着靠这笔赔偿款好好抚养年仅8岁的孙子。可就在去年8月份,张某敏的前儿媳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将这笔赔偿款悉数交予自己保管,认为她才是张某杰的法定监护人,而且她认为张某敏年事已高,身体又不好,担心其会将该笔钱挪作他用。新宁县法院经调解无果后,做出了张某敏在十日内向刘某、张某杰支付抚养费40万元的判决。
我刚拿到这个执行案卷时,觉得没太大问题,毕竟赔偿款在那里。但是经过初步查询,我发现,这笔钱并不在被执行人的账户里,而且被执行人也没有任何存款、财产。“钱难道被转移了?”多年的执行经验让我担心案情没有想的那么简单。
由于张某敏长年在外务工,我多次通过电话方式对他释法明理,他总是持抗拒态度,不愿履行给付义务。
前不久,我得知张某敏回来了,马上去村里找到他,走进张某敏的堂屋,他情绪激动:“我把钱都取出来分别藏好了,你们找不到的,我是为孙子着想,不会把钱给她的。”
看到老人情绪不稳,态度执拗,我想等气氛缓和一下再做其工作。此时,我才留意到屋里空荡荡的。正值隆冬,天气很冷,风直往屋里灌。张某敏穿着薄薄的外套,身体黝黑精瘦,手背粗糙得像松树皮,脸上布满了皱纹,两只眼睛深陷下去显得有些浑浊,这是老人长年劳作的典型模样。
想着他刚刚失去儿子,打击肯定很大,儿媳又不在身边,要拉扯孙子长大并不容易,再看看家里境况不是太好,我决定采取双方都能接受的折中处理办法解决这起执行案子,既减少张某敏生活的负累,又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我拉他坐了下来,和他聊老年生活的种种不易,聊作为长辈对孩子未来的期许,聊父母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通过敞开心扉的交流,张某敏慢慢吐露心里的顾虑。原来他担心刘某还年轻,又是外省人,一旦另嫁他人,这笔钱难以保证全部用在孙子的养育上。
我得知后,为了消除张某敏的担忧,提出在法院设立一个特别账户的办法,将这40万元全部存入该账户,双方以“谁带谁领”的原则,按年领取抚养费,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孩子身上。
张某敏听了我的想法后,表示同意,于是我把刘某约来,商议调解方案,刘某也表示赞同。最终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我组织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
第二天,张某敏把寄存在别人处的40万元现金全部存入了法院执行专户,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其实张某敏和刘某之间并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只是因为失去家中顶梁柱之后有各自的担忧和打算,看着他们一家人满意地离开法院,我是真心为他们高兴。
执行不是冰冷的,能让当事人理解和认可,真正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才是法院人的情怀与担当。
口述:新宁县法院执行局中队中队长 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