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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陈家坊人民法庭:“法庭+村委”协作联动 用法用情促婚姻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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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烨 马一倩  发布时间:2024-08-10 16:27:03 打印 字号: | |

邵阳法院网讯  8月9日,新邵县人民法院陈家坊人民法庭前往雀塘镇立公村开展巡回审判,“法庭+村委”联动,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从“坐堂办案”到“送法上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走到“家门口”的司法服务。


(陈家坊人民法庭审判团队)

案情简介

原、被告系自由恋爱,于2022年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共同生育一子。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可,后因异地缺乏沟通,双方时常因家庭琐事闹矛盾,在又一次争吵之后,原告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庭审现场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前期沟通中,双方离婚意愿强烈,在小孩抚养方面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考虑到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及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等因素的考量,为更好地了解双方感情状况,承办法官决定以巡回开庭的方式,联合村委将法庭搬到村部,并邀请当事人近亲属参与调解。

 

(庭审现场)

调解现场,法官充分利用“群众说事、调解员说理、法官说法”解纷模式,妥善化解婚姻矛盾纠纷。在座双方长辈以身边案例向年轻夫妻讲述婚姻的经营之道,以旁观者的身份指出婚姻中双方的不足之处;调解员和村干部从情理出发,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并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解决问题;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深入了解家庭情况,倾听二人的内心真实想法,并针对争吵焦点展开明法理、释情理的工作,促使双方解开心结。

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逐渐平静下来,认识到夫妻之间应该加强沟通,增进理解,互相帮扶,共同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和义务。最终原告当场撤诉,二人重归于好。

此次巡回审理还引来了部分村民围观庭审活动,承办法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在场群众上了一堂普法教育课,并为双方当事人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呼吁其承担照顾孩子的责任,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情感需要,做好子女抚养教育工作,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为在场群众开展法治教育宣传)

    巡回审判,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陈家坊人民法庭持续开展巡回审理活动,走进群众、当庭调解、当庭结案,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解决婚姻家庭的问题,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切实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精准便捷的司法服务,为人民群众勾画出法治社会的最美“枫”景。


 
来源:新邵县法院
责任编辑: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