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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砥砺锤炼铸就执行“利剑”

——记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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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国强  发布时间:2024-12-02 15:36:50 打印 字号: | |

邵阳法院网讯  夏新,男,汉族,1989年出生,中共党员,进入大祥法院至今已有十年。工作中,他认真负责,务实笃行,善于倾听,得到同事和群众的一致认可,逐渐成长为业务骨干和办案标兵。担任执行局局长后,他奔赴在办案第一线,多项办案指标位于前列,近年来无超期和投诉案件,充分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多次被评为“全市解决执行难先进个人”;2022年,获评“邵阳市青年岗位能手”,并荣立“三等功”;2023年,率领执行局获得“全省法院‘湘执利剑2023’‘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及“邵阳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

“执”剑为民做民生民利的护卫者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寄托着人民群众殷切的民生期盼,因此夏新时刻不忘“执行为民”的初心。

邵阳某公司因经营和管理不善陷入僵局,因拖欠18名职工18万余元工资被申请强制执行。临近年关,夏新高度重视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迅速采取执行措施,线上线下同时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查控。

在发现该公司账户上有足额资金后,夏新第一时间上门核实情况。“我们也不想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奖金,但公司负责人一直不出面,现在公司运营和管理都出现了问题,没人敢擅自动用账户上的资金。” 公司财务人员解释道。

得知原因后,夏新说道:“公司现在确实不容易,但劳动者的工资必须优先保障,这是他们的生活来源。”随后,在相关人员的协助下,夏新依法对该公司账户资金进行提取,并迅速向职工发放到位,在不到10天的时间里,为18名劳动者圆满解决了“薪”头事。

 

“执”剑护企做营商环境的建设者

执行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邵阳某医院因拖欠货款被湖南某医药公司诉至大祥法院,双方在诉讼阶段已达成调解协议,但该医院未按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遂被医药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夏新调查了解了该医院账户存款等各类资产状况及运营情况后,考虑到群众的就医需求,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并未直接冻结医院名下的银行账户,而是第一时间拨通了该医院负责人的电话。

“你们医院是非营利性质的,接收的患者数量多、病情复杂,医院人手不足、经费紧张,这些困难确实存在,但你们一直拖欠申请人的货款,且在达成调解协议后仍未履行,这会严重影响对方医药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员工的生活生存,你们也是长期合作的老朋友了,应当将心比心、互帮互助才是。”

在多轮沟通后,被执行人被夏新的话语触动,并主动筹集资金,三日内将剩余货款一次性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既最大程度减少了对医院方正常运营的影响,保障了市民正常诊疗,也依法保护了医药企业的胜诉权益,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执”剑除恶做清风正气的弘扬者

刑事涉财执行具有惩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护被害人权益的重要作用,“黑财清底”是其中重要一环。夏新多措并举推进涉黑恶刑事案件财产执行,深入挖掘涉黑恶案件财物,确保“黑财清底”清出实效

王某、李某等5人涉恶案件,大祥法院经审理后,对其分别判处一年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追缴5人违法所得共39.5万元返还给被害人。

在执行程序中,因被执行人均在监狱服刑,夏新一边查控被执行人的现有财产,一边思索在被执行人账户存款不足的情况下如何承担财产刑判项的问题。不久后,终于从被执行人王某等人的家中找到了突破口。

“向王某等人追缴违法所得,既是为了弥补被害人损失,也是为给你们的家人争取减刑机会,你们如果有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线索,请及时主动报告法院,涉黑恶财产我们是一定要执行到位的。”

经过多次释法明理,加上村干部的不断劝导,被执行人的家属们同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违法所得一一返还给了被害人,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来源:大祥区法院
责任编辑: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