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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调解,守护“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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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振东  发布时间:2025-01-03 09:07:02 打印 字号: | |

邵阳法院网讯  “孝心如磐,父母似山”,赡养老人是每位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近日,隆回县人民法院六都寨法庭妥善化解一起72岁生病老人赡养费纠纷案,让冬天不再寒冷,让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胡某年过七旬,身体状况较差,每周需在医院做两次透析,丧失了劳动能力并且没有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胡某育有两子一女,大女儿胡一、二儿子胡二、小儿子胡三,三位子女均已成家,但各自家庭状况都不太好。三子女与父亲的矛盾导致胡某赡养成为难题。无奈之下,胡某起诉至法院。

法官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并且直接判决可能会进一步加剧家庭矛盾,造成“法律胜诉、亲情败诉”,让老人赡养、照顾等问题无法得到真正解决,决定通过调解消除家庭矛盾,化解该案。通过与三位子女的深入交流后,法官发现该案主要矛盾是两位儿子觉得父亲分配田产、林地不公。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一度陷入僵局。在此情形下,法官决定调整工作方法,与特邀调解员从“情理法”入手,聊起胡某过去对三位子女的爱和付出,引导三位子女换位思考,反思自己的不足,并告知子女赡养老人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法官与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胡二、胡三自愿承担胡某生活费每年7200元;胡某以后的医疗保险费和医疗费由胡二、胡三承担;胡某住院期间由胡一、胡二、胡三共同照顾。

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不仅是法定义务,也是道德规范。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隆回县人民法院聚焦老年人的现实需求,把调解做到了老百姓心坎上,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来源:隆回县法院
责任编辑:王荣